住房公积金一般购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回复: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字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为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