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关于请督促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公布工作的函》(建办规函〔2007〕740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临沂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特制定2009年度住房建设计划。
一、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按照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临沂市住房建设的实际,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城市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宏观调控,调整住房结构,坚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市民的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注重住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临沂市社会经济与住房建设的持续、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有计划、分步骤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需求,兼顾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落实和完善宏观调控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坚持立足市情,满足城市人民基本住房需要;坚持统筹规划,分步解决;坚持住宅建设产业化、专业化,提高住宅建设综合效益。
二、住房建设发展目标
(一)加大加快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力度,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住房有效供应。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三)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基本原则,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适度增加住房建设用地增量,重点和积极盘活住房建设用地存量。
三、住房需求总量预测
《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中确定:近期(2005-2010年)中心城区规划总人口145万人,居住用地总面积2075公顷,人均居住用地116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28平方米。截至2007年底,市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24平方米。
四、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建设目标
按照国办发〔2006〕37号文件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要求,重点建设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各类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及政策性住房建设目标为:
1、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困难优先的原则,解决经济适用住房收入线标准(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困难,预计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万平方米。
2、建设廉租房3万平方米。
3、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房。规划2009年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
五、普通商品房建设计划
预计2009年开工建设普通商品房260万平方米,其中,兰山区100万平方米,罗庄区50万平方米,河东区50万平方米,经济开发区30万平方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0万平方米。按照国家严格控制住房套型面积的规定,采取总量与项目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力度,切实提高中小户型在住房建设中的比例。
六、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认真落实住房建设发展规划目标,实施节约、集约、高效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贯彻集约节约合理用地的原则,坚持新增供应与内涵挖潜相结合,严格限制占用耕地建房,充分利用城市土地和旧城改造,积极促进存量土地盘活。
优化调整住房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对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区别政策、分类供应、分类管理,加大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给。
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对已经批准但长期闲置的住宅建设用地,要严格按临沂市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或采取其他措施进行处置,促进存量土地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实际供应总量和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