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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业攻略:买房签合同 一定要避开这些陷阱

 买房不易,签合同更难。签合同时,购房者稍不注意,就会掉入陷阱,这样一来,就免不了要花冤枉钱了。所以,签购房合同时一定要特别注意,及时避开开发商挖的坑。

  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有的时候卖方会让不是土地持有者的开发商和购房者进行签约,为了避免出现问题,购房者在签约前要确认卖方身份,这里可以查验开发商的五证(二手房看卖方产权证、身份证)来确认卖方的资格。

  购房合同空白条款能作弊

  购房合同上是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主要特殊注明的,但是有的卖方会告知购房者这个合同是统一版本的,因为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空白的地方卖方就有可能在上面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的空白地方可以划一道斜线表示空白地方已无内容。

  模糊词语规避自身责任

  卖方在合同中往往会用模糊词语规避自身责任。这里比较重要的是关于交房日期的描述,有的卖方会写水电安装后,小区验收合格后这些没用的形容词约定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精确到年月日。还有比如精装房会写采用好、进口的什么什么东西,这里购房者一定要让卖方精确写到用什么牌子什么型号。

  阴阳合同坑骗购房者

  有的卖方会采用阴阳合同,使用的合同与到工商部门备案的合同不一致,是补充协议作了部分修改。

  补充协议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购房合同目前基本上都采用的是房管局统一印制的版本,因为很多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只是将内容填进去,往往放下戒心。有些聪明的卖方转而在补充协议上做手脚,比如卖方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里日万分之几,一字相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

  补充协议违约金缩水

  买卖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是万分之几,补充协议中又对违约金额做了上限约定,那么违约金就大大缩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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